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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球百事通!此次降低的工伤保险费率是在去年降低基础上再下调的吗?
来源: 河南税务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28 09:04:50


(资料图)

咨询:

此次降低的工伤保险费率是在去年降低基础上再下调的吗?

答复:

根据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豫人社办〔2023〕38号),此次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是2022年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延续,不是在去年降低基础上再进行下调。

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和其他定向缓缴政策叠加执行。即申请缓缴的相关行业单位,在缓缴期满后按照阶段性降低后的标准补缴。

相关政策

• 《 》( 人社部发〔2023〕19号) • 《 》(豫人社办〔2023〕38号)

编发:河南税务新媒体

责编:安亮亮 徐方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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